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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舞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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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怀市民间舞蹈有龙灯舞、踩堂舞、芦笙舞、马马灯舞、狮子舞、打杯舞以及由歌舞结合的花灯等。
龙灯舞  简称“龙灯”俗称“耍龙灯”“玩龙灯”。“龙”分 “彩龙”,“懒龙”两种。“懒龙”是供烟火射击玩舞的龙。其龙头、身、尾装饰一样,看龙灯主要是观赏舞龙者在烟火中穿行的技巧和动作花样。“彩龙”是专供游街和“请水”、“请龙”之用,舞龙时不许施放烟火。彩龙前行时,先有2l对排灯在前引路,锣鼓齐鸣。排灯上彩绘各种飞禽走兽,花草虫鱼。所谓“请水”,即是彩龙出动之日,排灯必须在前开路,把龙引至大街小巷,让人观赏。“请水”有“龙来水至”,祈祷来年风调雨顺,不受干旱,确保丰收之意。“请龙”时各家各户都要在左门前摆设香案,请龙从自己家门口过,以求来年 “龙保平安”。建国后,在文化水平较高的城镇,已逐渐把“彩龙"当作一种艺术欣赏,不再摆设香案求龙保佑。正月十五日元霄节后,各条“懒龙”都按指定的地点集中在一起,尽情挥舞,任随观众施放烟火,通霄达旦,然后将龙烧掉,其意思是欢送龙王返回龙宫。据一些高龄老人讲,龙灯产生的年代,大致与花灯产生的年代相近,故县内流传着“花灯龙灯一家亲”之说。1981年县文化馆调查,全县50%的生产队,春节期间都组建有龙灯队。   
    花灯队和龙灯队演出时,如在中途相遇,要举行一种名为“龙盘灯”的仪式。花灯队把龙灯队的龙头挡着,恭请龙灯队舞龙。舞龙完毕,由花灯队演唱节目,意在朝贺龙灯。
其唱词多由“灯头”即兴编唱,多是祝福吉祥,风调雨顺,五谷丰登,六畜兴旺之类的话,叫作“贺龙灯”。接着由花灯队向龙灯队表演逗弄嬉戏,滑稽取笑的节目。最后由龙灯队进行“打发”,请花灯队每人喝一碗酒,或给花灯队旦角一些钱财,表示谢意。花灯队也要回敬龙灯队,由龙灯队的灯头代表全队成员给龙灯队的龙头教献红绸,名曰“挂红”,意在喜庆。仪式结束后,双方各自高兴地离去。
踩堂舞  是茅坝镇哑塘仡佬族流行的一种丧葬仪式。每当仡佬族人辞世以后,便把死者停放在堂屋中,然后在遗体前跳踩堂舞,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。舞者以三人为一组,一人吹芦笙,一人打钱杆,一人舞师刀,边舞边唱挽歌。其歌词多为叙述死者生平事迹和祝福早升天堂一类的言语。舞时身体微曲,来回跳跃,左足点地,右足落地稍重,如微跛然。舞蹈人数的多少,依据堂屋的大小而定,舞蹈时间一般在一小时,多至四、五小时。踩堂舞相传始于唐朝,最初是在坟台前跳、唱,因受地形限制,才改在堂屋中进行的。最初只吹芦笙和打钱杆,后见汉族人民做道场,巫师常执师刀、令牌作驱鬼状,才逐渐学着舞师刀。原来跳舞者舞毕,用清茶解渴,后改用酒。
芦笙舞 是苗族人民在婚丧嫁娶、民族节日时经常表演的舞蹈。表演时表演者边吹芦笙边舞蹈,有扣鸭子步、交叉脚、大旋转、立高桩、碰头、转身、大翻滚、大团圆、小团圆等动作。建国以后,芦笙舞有所发展,进而与杂技、体育相结合,由单纯的男演员表演改为男女都可表演。后山苗族布依族乡的芦笙队,以及1997年建立起来的民族艺术团,都曾先后到县、地、省和全国表演,并多次获奖。
马马灯舞 由男女演员共演。用竹编的马作男演员道具,马头饰大红花,马颈套响铃,演员骑在马中。女演员乘车,坐于双杆布围(画上车轮)车中。表演时,车马来回走动,多为碎步、四方步、跳步舞蹈,与花灯歌舞动作相似。以竹编牛形为牛灯,编鱼灯者称鱼灯,编蚌壳者称蚌壳灯。表演方式大体相同。有锣鼓等乐器伴奏,其它队员伴舞,多在春节时演出。茅坝镇的马马灯舞,中枢城区的蚌壳灯舞,后山苗族布依族乡的牛灯舞,在全市都颇有名。
狮子舞 演员多为四川人,本县能舞者较少。三人舞狮,一人扮大头和尚,一般于春节时在较宽阔的场地表演。主要动作为和尚戏狮子,其技艺精湛者,可在五、六张甚至七、八张重叠的方桌上翻腾表演,十分惊险诱人。
打杯舞 主要流传在茅台地区。打杯舞以酒杯为道具,又名“酒杯舞”。舞者双手各执两个小酒杯,依节奏碰响酒杯。声响铿锵、清脆,独具一格;其节奏强劲,动作质朴、豪放、粗犷,是一种颇具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。
    打杯舞不受时令约束,可即兴而舞,也可登台表演。表演时有2人、4人、6人、8人、10人、12人等多种形式,可设领舞。
打杯舞源于何时,已无可考,民间有一种传说:从前有一位仙女,将手中金杯里的美酒倒进茅台河里,从此用茅台河的水酿出的酒又香又甜,世上无双。人们为了纪念仙女送来了酿造美酒的好水,便创造了打杯舞。
花灯歌舞 民间称“跳花灯”或“玩花灯”,传说始于唐朝。清道光《遵义府志》记载:“正月以姣童扮男女,一执扇,一执手帕,边歌边舞唱采茶”。该书收录的《十二月采茶歌》中的“三月采茶茶叶青,茶树脚下等莺莺”等灯词,至今仍在本县茅坝、鲁班等地流传,说明花灯在一百五十年前,已经在本县各地广为流传,并一直沿袭至今。据1981年文化馆调查,全县95%以上的农村生产队(现为村)都组建有花灯队,有的生产队组建有2—5个花灯队。每年阴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日,各花灯队都要到邻近的乡村集镇巡回演出。除年迈体衰不能出门者外,大多数都要尾随花灯队游村逛镇,称之为“赶灯”。
建国以前,女人是不能“赶灯”的,有的地区甚至观灯都不允许,只能躲每屋里听。建国后,随着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,大多数地区的青年妇女,也可以观灯和赶灯,逐渐改变了“男儿不唱灯,女儿不观灯”的陈腐观念。每个花灯队都由“灯头召集、组织、挑选队员,进行分工,决定出收灯的时日,指定专人备办灯油,保管财物,分发收入钱财。花灯队中的主要演员称为“灯手”,多为有唱、跳功夫的人担任,要能独自唱出许多完整的灯词、调子和有“见子打子”的即兴刨作能力。花灯的旦角(俗称幺妹儿),多由男性青少年装扮,头戴假发长辫,挽饰青丝罗帕,插花戴环,粉脸画眉,手舞双帕或单帕;舞蹈时作含羞状,有的唱,有的由另外的灯手代唱。建国以前,人们瞧不起旦角,本地人多不愿装扮,常请外地人担任,称为“养旦”。丑角(俗称唐二)多数边唱边与旦脚对舞,手使扇,一般无特殊装扮,逗幺妹的某些动作滑稽可笑。每个花灯队的“乐台”均由大锣、小锣、马锣、小鼓、钹、钗等击乐器组成,也有月琴、二胡、竹笛、唢呐等乐器伴奏;灯用白皮纸糊成,多为六面形,其次是正方形。一个灯大约有一点二立方市尺大小。“排灯稍大,一般长四市尺、宽八寸、上面除彩画花草虫鱼外,主要大书各花灯队名。每遇集镇,高举排灯过街,让人们识别和传扬花灯队的名声。     花灯队演出时,要先用红纸写成帖子分送各家各户,通知户主准备接灯。花灯到某户家门口,接灯人家有的要闭门“盘灯”,主人门内设问,灯手用四言八句在外作答,名日“开财门”。有的人家不用“盘灯”,花灯队直接进至堂屋跳唱。有的人家则要求 “参神”、“拜神”,或点唱某些曲调和某些折子戏文。主人招待十分丰盛,赏赐亦很大方。这样巡回演出,近凌晨收灯。“罢灯”时各队要设台唱跳本队最精彩最完整的节目。所有角色都要登台表演,玩灯通宵,会餐庆祝,宣布一年一度的新春灯会结束。
    1981年春节,中枢区三百梯生产队的花灯队把丑角唐二
改成“笑和尚头”,表演起来十分逗人。合马光明花灯队和刚结花灯队,都把旦角幺妹改成彩绸剑装,使绣球。
近年,花灯演员在演出时均着戏装,彩绸灯笼裤、白袍对襟衣、系腰带;表演时手执彩扇,丑、旦对舞,注意了舞蹈姿态造型,取缔了那些粗俗难看的动怍。
苗族花灯 简称苗灯,流行于市境苗族人民聚居的村中。其演出时间、地点、程序大致与汉族花灯相同,但角色装扮,着本民族服装。其表演形式有三种:一种是以10人左右为一花灯队(班),演出围成圆圈,两名男演员在圈中徒手表演舞蹈。其余人一半吹芦笙,一半唱灯词。演灯词时,由一人用苗语领唱,众人以苗语和之,也有不用人领唱,众人合唱的。另一种花灯队的人数亦为10人左右,表演时所有演员同时舞蹈,齐唱灯词,用芦笙伴奏。舞蹈程序为:先由两人一组徒手舞蹈,再成两排对舞,最后绕圈同舞。还有一种是只有两人表演。演员既可是两个男角,也可是两个女角,但不能象汉族花灯样一男一女同台演出。表演时先由二人同时跳一阵芦笙舞,然后手持芦笙边舞边唱花灯唱词。两种方式交替进行,循环往复,直至表演结束。花灯唱词的内容,多为恭喜发财,祝贺主家吉祥如意,以及根据主家具体情况新编的即兴之词。
苗灯的词曲多由苗家的飞歌、酒歌、对歌、睬山歌、踩月亮歌,以及汉族的部分花灯调演变而成。其风格独特,较为流行的有20余种。
苗灯的“灯”只有两个,均为六面形,不书写文字,只画彩装的苗族青年男女和苗笙唢呐等民族乐器。据苗族民间传说,苗灯是根据明朝末年,当地汉族人民慰劳大、小汪洋领导的苗族农民起义军时演出的花灯所改编、创造的,距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。
      (本文作者:未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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